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,与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落实好上级及学校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定,统筹做好学校人才规划,协调做好我校各项人才工作。
2.负责学校机构设置、编制核定、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、人才招聘、人事调配、年度考核、绩效考核等工作。
3.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、教职工继续教育发展的管理服务等工作。
4.负责教职工薪酬、社会保险和福利的管理工作。
5.负责组织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工作。
6.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7.负责制定学校人事相关管理制度。
8.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负责教师师德考核和教师评优。
9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